近年来,我国的
特色小镇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有的“旅游特色小镇”沦为“小吃一条街”,投资巨大的仿古小镇没几年工夫便商铺关门……特色不鲜明、产镇不融合、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小镇,需要逐步淘汰。
特色小镇的关键是特色,本质是人的宜居宜业,因此靠行政手段造不出来,用钱也砸不出来,需要精耕细作,摒弃“一次审批,终身受益”的传统管理模式,在调研追踪与不断反馈中重新评估标,建立动态的考核机制,特色小镇才能源源不断地生出内在动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那么,什么样的特色小镇应该退出,特色小镇考评项目与标准是什么样的,这就需要地方根据各自情况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目前来说,主要有以下几种考核、淘汰模式:
1、积分淘汰制
在特色小镇的评选与考核上,有的省份按照不同产业定位,分类设计共性指标和专项指标实行积分制,值得参考。依照方案,创建对象年度考评不合格的退出创建名单,培育对象进度较快的纳入创建名单,加大特色小镇谋划储备力度,形成创建一批、培育一批、谋划一批的梯次推进格局。可以说,本着“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原则的积分制,能够对特色小镇进行有效的动态管理,严管质量、严控数量。
2、划档淘汰制
此种特色小镇淘汰机制划分为警告、降格、淘汰等不同类型,这种动态的分阶段考评与退出机制,给特色小镇的整改留出缓冲空间,避免了一刀切,也利于形成一种容错纠错的机制。令人欣慰的是,浙江有些小镇甚至主动退出,不戴“帽子”按照自己的节奏发展,这种主动退出的觉悟,对特色小镇建设稳步推进诚为可贵,可以避免一哄而上的现象。
3、一票否决制
一票否决的项目包括触碰生态红线、通过政府违规举债来创建、房地产开发建筑面积超过特色小镇总建筑面积30%等,去年云南清退的6个特色小镇中,有2个小镇就是因为触碰生态红线被除名的。
总之,建立特色小镇的考评与退出机制,是十分必要的,能促进特色小镇的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