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小镇的发展,需要合理引导,规范制度,使特色小镇健康有序发展。我国的特色小镇建设,是推进新型城镇化、探索新发展模式和塑造新发展业态的重要实践。在特色小镇发展过程中,涌现出了一批特色鲜明、创新发展的典型案例,同时也存在政府过分追求政绩,企业急于争取政策、土地等冲动现象,造成“假小镇真地产”“新瓶装旧酒”“全靠凑”等乱象。许多徒有其名的“概念小镇”的出现,反映了各地一些深层次问题。
1、市场主体定位不准确,将特色小镇当作政府主导的项目或者企业“拿地拿钱”的招牌
有些地方政府对投资主体的地位、作用认识不到位,有些地方制定高规格规划,开发建设成本过高,大规模快进式的建设往往伴随着推倒式重建。有些地方习惯投资驱动思维,仍以地方国企和政府投资平台为主体,潜藏着巨额政府债务风险。有些地方将“稳赚不赔”的生意尤其是垄断性收费项目留给政府做,而将难度大、赚钱少、周期长的项目或者应由政府承担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方面的责任推给民营企业。其次投资主体对自身定位存在偏差,存在借助“特色小镇”概念“拿钱拿地”倾向。尤其是一些房地产企业,诱导政府合作建设特色小镇,其真实目的可能是要套取土地和政府贴息贷款,这就容易导致“有地产无产业”的不可持续发展!
2、政策精神领会不到,将特色小镇建设当作招商引资“风口”和下派指标
首先,地方政府和企业对政策理解存在不同程度的偏差,且越往基层越严重。认识偏颇导致行动走样,在现实中将特色小镇当成个筐,在招商引资中将“特色小镇”作为噱头,各种发展诉求都冠以此名义!例如有些地方将特色小镇概念无限扩大,将新规划的农业、工业、教育、生态保护项目等都以特色小镇的名义推出,有些地方则借助特色小镇的概念来争取款项改造旧城区。其次,一些地方政府存在计划经济思维,将建设任务简单地逐级下派。例如有些地方要求各市、区、县均要选择出各自的特色小镇培育试点,打造所谓“省、市、县分级创建的特色小镇格局”,这完全背离了国家要求集中力量重点培育基础条件较好的特色小镇的初衷。
3、自身资源挖掘不深入,对特色小镇建设盲目跟风或者“拔苗助长”
部分地区对特色小镇建设盲目跟风,缺乏对自身资源禀赋、特色产业和文化遗存等优势的正确认识和深入挖掘,不顾自身发展阶段、经济水平和特色小镇生成与发展的基本规律,照搬照抄、盲目上马,“一镇一品”多外力植入式或拔苗助长式,产业选择上多小题大做,甚至无中生有,希望通过税收优惠、资金补贴、用地倾斜等优惠政策来维持小镇运转。其次多数特色小镇存在重生产、轻生活现象,或侧重产业发展,或偏重镇区建设,没有从顶层将“产城人文”统筹兼顾,没能实现生产、生活、生态的有机融合,使特色小镇发挥不出应有的总体效应。
总之,特色小镇建设对于优化经济结构、激发增长活力、促进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必须端正观念、规范制度、合理引导,真正打造“特而强、聚而合、小而美、新而活”的特色小镇,促进我国新型城镇化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