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科园林景观设计

古村改造要注意的几点

返回列表 发布时间:2023-11-2 9:23:38 来源:园林景观规划设计研究中心
       古村改造需要原住民的参与,从生活习俗、文化传统方面去思考,而不仅仅是规划、建筑、景观的改造。下面建科园林景观设计浅谈一下古村改造要注意的几点:

古村改造

       1、整体性保护
       传统古村落价值载体,不仅包括乡土建筑、村落选址和格局等物质遗存,也涵盖了传统习俗、地域文化等非物质遗存!作为集物质文化遗产、自然生态环境、文化生态系统于一身的乡土遗产,传统村落的保护要采用“整体性保护”的基本原则。在此原则指导下,古村落改造规划设计将乡土遗产价值载体作为阐释展示和合理利用的对象,完整展示传统村落价值,延续地域文化的多样性。
       2、以村民为展示利用策略的中心
       乡土遗产不仅承载村落发展的历史信息,也是村民的家园和情感归属。村民(社区)既是乡土遗产的创造者,也是持有者和管理者,亦是乡土文化传承的主体。村民和村落一同构成了乡土遗产的魅力,赋予乡土遗产勃勃生机!因此传统村落展示利用应保障村民的生产生活,实现“活态乡居”,而真诚质朴的乡村生活也是传统村落的魅力所在。
在此前提下引入利益相关者分析结论,让村民、村集体、企业、社会团体等相关个人、组织一同参与,在对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协同合作。在实现社会、文化、经济效益目标的同时,应避免旅游业发展可能导致的过度商业化和对村民生活空间和权益的损害。
       3、社区参与
       乡土遗产保护与村民的生产生活紧密相关,国内外的社区营造和传统村落保护实践都证明社区参与对遗产保护、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因此,应将“村民”作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的主体,充分调动社区参与村落保护利用的积极性,确保他们在保护利用实施过程中的决策权、知情权和话语权,让传统村落保护工作被村民认同、支持,并且获得收益。收益可能体现在增强社区凝聚力,改善生活条件、解决一部分民居保护修缮资金、增加就业岗位、提供村落发展机会等各个方面。这样才可能进一步增强社区与乡土遗产保护的联系,从而改变目前单纯依靠政府推动、主管部门负责的自上而下的保护方式,逐步建立社区主动自发的、自下而上的保护体系,实现传统村落的可持续发展和乡土文化的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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